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新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新奥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90%股权。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21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披露的《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27日开市起复牌,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披露的《新奥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暨股票复牌公告》
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285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披露的《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2021—080)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组织相关各方积极开展《问询函》的回复工作鉴于《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核查及回复工作量较大,部分问题需进一步核查和落实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奥股份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1)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披露了《新奥股份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lt,关于对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gt,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5)及相关文件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26日,2021年12月25日,2022年1月22日2月19日披露了《新奥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7,临2021—100,临2022—002,临2022—00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各中介机构正在全面推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各项工作待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在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完成后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且需获得相关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本次交易能否通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以及取得相关部门的核准或备案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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